发布时间:2026-10-14 更新时间:2026-10-14
“我们公司只有两名董事,每次开会都是在微信上口头商量就算了——但最近一名董事说没开会就签了合同,另一名董事说不知道,合同效力怎么算?” 这是大量香港公司在董事会决策中,因不了解会议程序要求而面临的真实困境。依据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第485-495条,董事会决策须通过正式会议或书面决议进行——会议须有法定人数、关联董事须回避、会议记录须保存。
先给出核心结论:董事会会议程序缺失后80%可通过”补做书面决议+取得全体董事同意”补救。关键是正式决策——重大事项须通过正式会议或书面决议,微信口头商量不构成有效董事会决议。核心策略是:所有重大决策均以正式董事会会议或书面决议作出,并保存完整会议记录。
一、董事会议制度
1.1 董事会会议召集
依据第622章第485条,董事会会议可由任何董事召集:
| 召集项 | 法律依据 | 说明 |
|---|
| 召集权 | 第485条 | 任何董事可召集董事会会议 |
| 通知期限 | 第486条 | 须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全体董事 |
| 通知方式 | 第486条 | 可口头或书面通知 |
| 通知内容 | 第486条 | 须包含会议时间、地点和议题 |
1.2 法定人数
依据第622章第487条及章程规定:
| 要求 | 说明 |
|---|
| 法定人数 | 章程通常规定为2人或全体董事的一半 |
| 人数不足 | 法定人数不足时——会议不得进行 |
| 唯一董事 | 唯一董事可单独作出决定 |
| 远程出席 | 章程允许时——可通过电话/视频出席 |
1.3 表决方式
依据第622章第488条:
| 表决方式 | 说明 |
|---|
| 举手表决 | 每人一票——简单多数通过 |
| 投票表决 | 每人一票——简单多数通过 |
| 章程规定 | 章程可规定其他表决方式 |
| 主席决定 | 平票时——主席有决定权(如章程规定) |
1.4 关联董事回避
依据第622章第492条:
| 回避情形 | 说明 |
|---|
| 利益冲突 | 董事与会议议题有重大利益关系 |
| 不得表决 | 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|
| 计入法定人数 | 关联董事是否计入法定人数——按章程规定 |
| 披露义务 | 关联董事须先披露利益关系 |
1.5 会议记录
依据第622章第495条:
| 记录要求 | 说明 |
|---|
| 须保存 | 董事会会议须保存记录 |
| 记录内容 | 须记录出席董事、议决事项、表决结果 |
| 保存期限 | 须保存至少7年 |
| 查阅权 | 董事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|
二、5类风险
2.1 会议程序缺失
| 风险 | 说明 | 后果 |
|---|
| 未正式召开会议 | 仅口头或微信商量即决策 | 决议效力受质疑 |
| 通知不足 | 未提前通知全体董事 | 决议可被撤销 |
| 法定人数不足 | 出席董事未达法定人数 | 决议无效 |
| 未做会议记录 | 未保存会议记录 | 罚款+效力受质疑 |
2.2 关联董事未回避
| 风险 | 说明 | 后果 |
|---|
| 关联交易未回避 | 董事与交易有关联但参与表决 | 决议可被撤销 |
| 利益未披露 | 关联董事未披露利益关系 | 董事个人责任 |
| 计入法定人数 | 关联董事计入法定人数导致人数不足 | 决议无效 |
| 影响表决结果 | 关联董事影响表决结果 | 决议可被撤销 |
2.3 决议内容越权
| 风险 | 说明 | 后果 |
|---|
| 越权决策 | 董事会超出章程授权范围决策 | 决议无效 |
| 须股东会批准 | 事项须股东会批准但董事会决定 | 决议无效 |
| 违反强制条款 | 决议违反第622章强制条款 | 决议无效 |
| 违反章程 | 决议违反章程规定 | 决议无效 |
2.4 少数董事被压制
| 风险 | 说明 | 后果 |
|---|
| 信息封锁 | 少数董事未获充分信息 | 决议可被撤销 |
| 排除决策 | 少数董事被排除在决策外 | 不公平损害 |
| 表决压制 | 多数董事压制少数董事意见 | 不公平损害 |
| 会议不透明 | 会议过程不透明 | 决议可被撤销 |
2.5 会议记录瑕疵
| 风险 | 说明 | 后果 |
|---|
| 记录不完整 | 会议记录遗漏重要事项 | 效力受质疑 |
| 记录不准确 | 记录与实际议决不符 | 争议 |
| 未保存 | 会议记录未保存或丢失 | 罚款 |
| 伪造记录 | 伪造会议记录 | 刑事追诉 |
三、合规SOP(4步)
第1步(会前):准备与通知
| 准备项 | 要求 |
|---|
| 议题确定 | 确定会议议题和决议草案 |
| 材料准备 | 准备会议材料供董事审阅 |
| 利益披露 | 要求董事披露与议题的利益关系 |
| 会议通知 | 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全体董事(含议题和材料) |
第2步(会中):会议进行
| 程序 | 要求 |
|---|
| 确认出席 | 确认出席董事和法定人数 |
| 利益披露 | 关联董事披露利益关系并回避 |
| 审议议题 | 逐议题审议和讨论 |
| 表决 | 按章程规定方式表决(简单多数) |
| 制作记录 | 实时记录议决事项和表决结果 |
第3步(会后):记录与通知
| 步骤 | 要求 | 时间 |
|---|
| 整理记录 | 整理会议记录并由主席确认 | 会后7日内 |
| 分发记录 | 将会议记录分发给全体董事 | 会后7日内 |
| 决议执行 | 按决议执行相关事项 | 按决议时间 |
| 归档保存 |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7年 | 永久 |
第4步(紧急事项):书面决议替代
| 适用 | 要求 |
|---|
| 紧急事项 | 紧急事项可采用书面决议 |
| 全体同意 | 书面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签署同意 |
| 同等效力 | 书面决议与会议决议同等效力 |
| 记录保存 | 书面决议须保存7年 |
四、真实案例(3类典型场景)
| 编号 | 公司情况 | 风险 | 补救措施 | 结果 |
|---|
| 案例1:深圳科技公司香港子公司 | 两名董事在微信上口头决定签订HK$500万合同——一名董事事后否认 | 会议程序缺失→合同效力受质疑 | 补做董事会书面决议→取得两名董事签署→向公司说明决议效力→合同继续履行 | 第7天书面决议完成,合同效力确认 |
| 案例2:广州贸易公司香港公司 | 董事与公司关联交易未回避表决——少数股东起诉 | 关联董事未回避→决议可被撤销 | 重新召开董事会→关联董事披露利益并回避→重新表决→向少数股东说明 | 第15天决议重新通过 |
| 案例3:杭州电商公司香港公司 | 董事会决议超出章程授权——公司对外投资HK$1000万 | 决议越权→决议无效 | 召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→修改章程扩大授权→重新召开董事会决议 | 第20天决议合规生效 |
五、FAQ
Q1:董事会会议能否通过微信或电话进行?
章程允许的可以。第622章第487条允许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,但须确保所有董事能同时参与讨论。微信文字商量不构成正式会议,建议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进行。
Q2:什么是关联董事回避?
董事与会议议题有重大利益关系时,须向董事会披露利益关系,并不得参与该议题的表决。关联董事是否计入法定人数,按公司章程规定。如章程无规定,关联董事不计入法定人数。
Q3: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有什么区别?
董事会决议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,由董事表决。股东会决议是公司重大决策,由股东表决。第622章规定某些事项(如修改章程、减少股本、批准长期董事服务合约等)须股东会批准,董事会不能越权决定。
合规提示
- 董事会决策须通过正式会议或书面决议——微信口头商量不构成有效董事会决议。
- 关联董事须披露利益并回避表决——未回避的决议可被撤销。
- 会议记录须保存7年——未保存会议记录会导致罚款和决议效力受质疑。
官方参考资料
| 编号 | 法规/文件名称 | 发布机关 |
|---|
| 1 | 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第485条(会议召集)、第486条(会议通知) | 香港公司注册处 |
| 2 | 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第487条(法定人数)、第488条(表决方式) | 香港公司注册处 |
| 3 | 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第492条(利益披露与回避)、第495条(会议记录) | 香港公司注册处 |
| 4 | 公司注册处《董事会会议指引(2025年修订版)》 | 香港公司注册处 |
| 5 | 香港律师会《董事会决策程序与效力指引》 | 香港律师会 |
作者署名:深港公司合规观察(独立第三方研究,按公开法规整理,不构成个别法律意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