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6-10-19 更新时间:2026-10-19
需要先处理未结税务事项。新加坡税务局(IRAS)明确要求,公司申请从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登记册除名前,应结清未完成的税务义务;否则 IRAS 可以提出异议。申请获批只是启动注销流程,直到最终公告列明的生效日期,公司才正式注销。
本文针对新加坡本地公司主动申请除名(striking off)。外国公司分支机构、存在未清债务或需要正式清盘的企业,应另行判断退出路径。
一、先看公司是否符合简易退出条件
ACRA 列明的条件包括:已停止经营或自成立后从未经营;没有未付债务及政府部门未结事项;押记登记册没有未解除的相关登记;没有境内外诉讼或监管程序;没有资产、负债或潜在未来索赔;全部或多数董事同意注销。
从未开展业务的筹备公司,重点核对设立费用、董事借款和历史申报;已经经营过的贸易或电商公司,还要处理客户退款、平台余额、库存、税款、员工及合同事项。银行余额为零,也不能证明没有债务或潜在索赔。
如果仍持有资产或债务无法妥善清理,应与新加坡会计师、律师或清盘专业人员评估正式清盘等程序,不能通过一份“没有经营”的声明跳过处理。
二、2026 年 10 月 20 日起,流程有什么变化
ACRA 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更新指引,区分了两个申请日期区间。本文发布于 10 月 19 日,次日起的新流程不能提前当作所有申请都已适用。
| 申请日期 | 获批后的主要节点 | 官方列示的最短流程 |
|---|---|---|
| 2026 年 10 月 20 日之前 | 注销通知、相关异议阶段、首次公告及 60 天等待、最终公告 | 获批后至少 3 个月 |
| 2026 年 10 月 20 日起 | 首次公告、60 天异议等待期、最终公告 | 获批后至少 2 个月 |
这不是对个案完成时间的保证。税务未结、董事确认未完成、出现异议或资料有问题,都可能影响流程。企业应保存申请日期、获批通知、首次公告和最终公告,避免只看到系统“批准”就立即停止所有维护。
三、税务收尾按这五步处理
第一步:把税表报到实际停止经营日
董事确定停止经营日期,由会计人员梳理收入、成本、资产处置及关联往来,将所需企业所得税申报覆盖至该日。采用 Form C 的公司还应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或核证账目和税务计算资料,完成后保存申报凭证。
第二步:核对提前评税年度
如果停止经营对应的评税年度尚未开放普通申报服务,应按 IRAS 的“申请豁免/提交最后一份税表”服务处理提前评税年度。官方说明,提交相关申请后,提前评税年度税表须在 21 天内完成;不能因为普通年度入口未开放就暂不处理。
第三步:结束评税、欠税和往来问询
检查历年税表是否齐全、评税是否最终确定、税款及罚款是否付清、税局问询是否回复。IRAS 明确说明,不会为申请注销专门签发税务清税证明信。企业可下载最新评税通知和账户结单等作为核对依据,不应把等待一张并不存在的标准证明信作为流程前提。
第四步:单独处理消费税登记
曾登记消费税(GST)的公司须检查取消登记及最终申报。符合强制取消登记情形时,通常须在 30 天内提出申请;最终 GST F8 表通常须在表内指定会计期结束后 1 个月内提交,并清理其他欠交税表及欠款。库存或设备还可能涉及最终消费税调整,不能只看所得税账户。
第五步:先收回退税,再安排关户和除名
IRAS 提醒,在未结事项处理完前,不要提前关闭公司银行账户。若仍有退税,公司关户后税局不能直接把该款支付给董事或股东;公司解散后,相关税务余额可能转交破产管理机构,之后索回可能涉及额外手续和费用。
因此,先确认退税、平台及其他资产处理完毕,再按银行要求关户并核对无资产状态,随后递交 ACRA 申请。这几个节点应由董事、会计和当地服务机构共同确认。
四、官方案例解读:最后一段经营期也要覆盖
以下采用 IRAS 注销指引中的公开示例一,不是企无忧客户案例。
企业背景:示例公司以 12 月 31 日为财年结束日,2025 年 3 月 31 日停止经营,计划于 2025 年 7 月申请注销。
触发问题:停止经营时,下一评税年度的普通税表入口尚未开放。
核对发现:仍须处理 2025 评税年度对应的 2024 全年,以及 2026 评税年度对应的 2025 年 1 月至停止经营日。
官方办理路径:已开放年度使用普通企业所得税服务;提前评税年度按指定的最后税表服务办理。
示例结论:不能只报上一完整财年而遗漏最后一段经营期。实际公司应按自己的财年和停止经营日重新划分,不能照抄示例年份。
五、递交后还要跟到最终公告
ACRA 的主动除名申请政府费用为免费,但会计、补报、债务清理及服务机构费用另计。需要相关董事在线确认的申请,须在 14 天内完成全部或多数董事确认,否则申请可能失效。公司服务提供者代交时,系统确认安排不同,但仍须事先取得多数董事同意。
若 IRAS 等机构提出异议,应联系提出异议的一方解决问题;未能在规定的 2 个月内解决,注销流程可能失效,清除异议后须重新申请。
正式注销前,应下载税表、评税通知、银行及账簿资料。IRAS 说明,注销解散后公司税务在线服务将不再可用;公司最后任职人员还应确保账簿和文件自解散日起至少保存 5 年。
六、委托服务要按收尾节点验收
企业向企无忧国际提出新加坡退出需求时,可要求把“资产负债核对、税务年度清单、退税与关户次序、董事同意、公告跟进和资料归档”分别列入服务范围,并确认当地公司服务及税务工作的实际承接机构。
境内母公司投资的企业,还需单独核对境外投资、外汇及清算分配事项。可结合海外公司退出前检查清单整理,不能凭新加坡注销记录直接推定境内收尾已完成。
常见问题
已获税表豁免、一直休眠的公司,也要补最后账目吗?
IRAS 指引说明,已经获得申报豁免并持续休眠的公司,通常不必为了注销再提交最后一套账目及税务计算。但注销前若收到一次性收入,应说明收入性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年度资料。
有未交年报,但没有法院传票,可以申请注销吗?
ACRA 指引允许在满足全部除名条件时提出申请,不能仅因存在年报欠交就一概判断不允许。若注销未成功且公司仍为存续状态,原有持续合规要求仍须处理;已有法院传票则须先解决。
注销后才发现有遗漏资产,可以直接转给股东吗?
不应直接处理。应先确认资产归属及法定程序;ACRA 指引列有通过法院命令在注销后 6 年内恢复公司的路径,但能否适用须由当地法律专业人员判断,不能以恢复程序替代注销前资产清理。
官方参考资料
- 新加坡 ACRA:本地公司主动除名条件及新旧流程
- 新加坡 IRAS:申请除名公司的税务义务及公开示例
- 新加坡 IRAS:取消消费税登记与最终 GST F8 申报
- 新加坡 ACRA:董事确认注销申请
- 新加坡 ACRA:解除注销异议
- 新加坡 IRAS:账簿保存及已注销公司的保存要求
- 新加坡 ACRA:本地公司清盘
作者署名
- 发布主体:企无忧国际商务(香港)有限公司。
- 资料整理:依据 ACRA 与 IRAS 公开指引及官方示例编写;个案税务和退出程序由受托的新加坡专业机构核对。
- 资质边界:香港 TCSP 编号 TC006757 的登记持牌人为香港企無憂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/ HK QWY SECRETARY SERVICES LIMITED,该牌照不代表新加坡公司服务或税务执业资格。
- 资料核对日期:2026 年 10 月 19 日;下次计划复核:2026 年 11 月。
合规提示
本文为新加坡本地公司主动除名的一般流程说明,不构成清盘、法律、税务或外汇意见。2026 年 10 月 20 日前后的流程按申请日期区分;最短公告流程不包含申请前的账务、资产和税务处理时间。涉及债务、争议、受监管业务或境内投资收尾,应由对应专业机构逐项确认。